会计从业

  2015年辽宁盘锦关于更换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的要求,鉴于我市2009年完成上次换证,2015年即已到期,持证人员需要办理换证事宜。
  另外,“6年定期换证制度”适应于所有持证人员,2010年及以后取得证书的人员和完成换证的人员,6年期满需主动办理换证,不再另行通知。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参加换证的人员按以下程序操作办理:
  一、换证前
  (1)持证人员须完成以前年度(至2014年)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后方可进行网上换证申请。
  (2)因为进行网上换证申请时,需要用手机号码进行注册,如果持证人员的手机号码发生了变化,需到财政部门现场办理或打电话(0427-2837820、0427-2830087)进行变更。
 
  二、换证程序
  持证人员应在证书到期(以发证日期和换证日期为准)的前6个月内,登录“辽宁会计网”(www.lnkjw.com),在右侧“从业资格信息变更”下的“换证申请”里提交换证申请:
  (1)如果持证人员个人信息中没有任何变更,只需直接提交申请,选择办理换证业务的预约日期,提交信息,处理状态显示为“待受理”即为成功提交;
  (2)如果个人信息中有学历、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变更,在预约了换证日期后,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变更后,点击页面左上方“新增变更申请”,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进行填写并提交,处理状态显示为“待受理”即为成功提交。
 
  三、网上申请成功提交后,换证人员持下列相关资料到财政大厦314、313室办理换证: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学历有变化的持学历(学位)原件;
  (4)工作单位有变化的提供单位代码证复印件、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5)会计专业技术职称有变化的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补充说明:发证日期和换证日期为2009年的人员,证书已到期。请于继续教育报名缴费之后登录“辽宁会计网”进行换证申请。
  换证程序按照上述流程操作。
  换证申请提交之后,在网上提交程序中的“预约日期”携带相关资料前来办理换证手续,并可于当日在新换取的证书上加盖2015年继续教育印章(需携带继续教育报名收据和考试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