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系
  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律制度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着同样的职责,两者联系密切。
  1.两者作用上相互补充、协调
  2.两者内容上相互借鉴、吸收
  会计法律制度中含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同时,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也包含会计法律制度的某些条款。
  【注意】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
  (二)区别
  1.性质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通过国家机器强制执行,具有很强的他律性;
  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靠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性,具有很强的自律性。
  2.作用范围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侧重于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和结果的合法化,具有较强的客观性;
  会计职业道德则不仅要求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还要调整会计人员内在的精神世界,具有较强的主观性。
  3.表现形式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是通过一定的程序由国家立法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制定、颁布和修改的,其表现形式是具体的、明确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条例。
  会计职业道德出自于会计人员的职业生活和职业实践,日积月累,约定俗成。其表现形式既有明确的成文规定,也有不成文的规范,较高层次的职业道德,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信念之中。
  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会计职业道德既有国家法律的要求,又需要会计人员的自觉遵守。
  5.评价标准不同
  会计法律是以会计人员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为标准来判定其行为是否违法;
  会计职业道德则以善恶为标准来判定人们的行为是否违背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