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州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通知


  一、设立依据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
 
  二、2013年7月1日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者,按以下指[*{c}*]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领取条件
  1.具备免试条件的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但必须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不具备免试条件的参加《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办理流程及提交材料
  在广州财政网www.gzfinance.gov.cn“会计服务—领取证书”进行网上预约,填写提交有关内容取得预约号后,向受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网上预约表》(在网上预约后自行打印)一份;
  2.有效期内《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有效期2年);
  3.《广东省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珠算五级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或其他在广州生活的证明凭据)和一份复印件;
  5.近期同一底片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两张;
  6.最高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符合免试条件的申请人员,只要提交上述资料1、2、4、5项,以及自毕业之日起截止至申请日止2年内(含2年)的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工作单位证明材料原件(如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地税登记证副本等其中之一)和一份复印件,以及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清单或劳动合同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三、2013年7月1日后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者,按以下指[*{c}*]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领取条件
  《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者。
  (二)提交材料
  在考试结果公布后,在广州财政网www.gzfinance.gov.cn“会计服务—领取证书”进行网上预约,填写提交有关内容取得预约号后,向受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网上预约表》(在网上预约后自行打印)一份;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或其他在广州生活的证明凭据)和一份复印件;
  3.近期同一底片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两张;
  4.信息表内容涉及的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及一份复印件(例如学历/学位证等);
  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工作单位证明材料原件(如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地税登记证副本等其中之一)和一份复印件,以及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清单或劳动合同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四、不需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者,按以下指[*{c}*]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领取条件
  1.在2013年7月1日前已被聘任为高级会计师,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
  2.在2013年7月1日前已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
  3.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
 
  (二)提交材料
  在广州财政网www.gzfinance.gov.cn“会计服务—领取证书”进行网上预约,填写提交有关内容取得预约号后,向受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网上预约表》(在网上预约后自行打印)一份;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或其他在广州生活的证明凭据)和一份复印件;
  3.近期同一底片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两张;
  4.信息表内容涉及的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例如学历/学位证等);
  5.现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6.工作单位证明材料原件(如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地税登记证副本等其中之一)和一份复印件,以及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清单或劳动合同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7.第一类人员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人事管理部门,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或单位)制发的高级会计师证书或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的文件,以及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聘任高级会计师职务的文件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文件复印件);
  8.第二类人员还应当提供累计20年有本人签字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
  9.第三类人员还应当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首页--信息查询--注册会计师查询功能予以核实)。
 
  五、受理部门
  会计从业资格实行属地管理。
  中央在穗单位、省属在穗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企业)的在职人员向广东省财政厅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广州市的其他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向工作单位所在区、县级市财政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工作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区、县级市财政局或居住证签发地财政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办理期限
  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
 
  七、广州地区财政部门办证点一览表(办证时间如有调整,以现场公布为准)
 

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办证时间

越秀区

83848773

广九大马路4号十四楼

周一~五全天

海珠区

34373677

同福中路龙福东1巷1号楼三楼

周二、三全天

荔湾区

81836832

荔湾区逢源路128号金升大厦1楼综合服务窗口

周二、四全天

天河区

87534916

中山大道西43号兴华楼二楼

周二~四全天

白云区

26092690

柯子岭河田西路68号

周二、三全天

黄埔区

82397790

大沙东路318号区委党校2号楼十一楼

周一~三全天

花都区

36993707

新华街花城路51号广州市花都区会计服务中心一楼

周二、四全天

番禺区

39300326

在(caizheng.panyu.gov.cn)“办事指南-会计服务”查询各受理点地址和办理时间

南沙区

84985229

在(www.gzns.gov.cn/nsczj)“办事大厅-会计事务”查询各受理点地址和办理时间

萝岗区

82113155

萝岗区香雪三路3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区

周一~五全天(其中周五下午13时30分~15时)

从化市

87929040

街口街蓝田东路155号2号楼二楼

周一~五全天

增城市

82711283

荔城街园圃路33号

周一~五全天

广东省

83188555

仓边路26号三楼

周一~四全天,周五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