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常州考区报名的通知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5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5〕2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部队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等相关事项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考科目及考试方式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科目为: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均为计算机考试(三科连考),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小时;珠算五级科目的考试按照《全国珠算技术等级鉴定标准》进行。
 
  三、注册、报名时间和方式
 
  考试采用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网上注册
 
  全省2015年7月13日放开考生进行注册,报考人员可访问http://kj.jscz.gov.cn/cityaccount/city.jsp
 
  2、考生报名具体日期
 
  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7月16日9点至7月21日17点,登陆http://kj.jscz.gov.cn/cityaccount/city.jsp,按照网上报考流程及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选定考点和考试日期等,考生应在网上报名信息填报结束后1小时内完成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方为成功有效,否则网上报名信息自行失效。凡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选择的考点和考试时间将不能更改,如未能按时参加考试,则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成功后考生可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并认真阅读表内相关内容。
 
  3、缴费发票的领取
 
  需要缴费发票的考生,自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20日,持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工作日期间到报名时所选考点的财政部门领取缴费发票(具体地址点击打开)。
 
  四、考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2015年9月16日起,登陆常州市财政局网站,点击“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游标,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
 
  考试时间段为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1月13日是(其中:11月12日和13日为珠算考试),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收费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考试费各为50元,珠算鉴定费为15元。
 
  六、参考用书
 
  根据本人自愿,如需要购买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参考用书的考生,可前往常州市化龙巷1号恒利大厦A座5楼(常州市财会教育中心)购买,联系电话:86800339。
 
  参考用书价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整套购买100元/套
 
  七、成绩公布
 
  考生报考的三门科目考试成绩必须在同一个考试周期内全部合格,才能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三门科目的考试成绩当场亮分公布,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待省厅公布成绩后发布,届时考生可登陆常州市财政局网站(点击打开)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八、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关于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常州考区报名的通知》、《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流程》等,报名后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规定。
 
  2、我省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使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题库(新版)进行考试。
 
  3、报名考试期间,谨防电话、短信、邮件等信息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