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纲重点:预算管理职权
(一)各级人大及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各级人大的职权:审查权、批准权、变更撤销权;
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监督权、审批权、撤销权。
特殊:设立预算的乡、民族乡、镇,由于不设立人大常委会,因而人大职权中还包括由人大常委会行使的监督权等。
1.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权利比较
| 审查权 | 批准权 | 变更撤销权 |
全国人大 | 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 中央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决算不适当的决议 |
地方人大 | 本级总预算草案和总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 本级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 本级人大常委会及本级政府预算决算不适当的决议 |
【注意】
①审查权:全国人大既可以审查中央预算草案,也可以审查地方预算草案;地方人大审查本级预算草案。
②批准权:各级批各级的,全国人大批中央,地方人大批地方。
③撤销权:全国人大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地方人大撤销本级。
2.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地方人大常委会权利比较
| 监督权 | 审批权 | 撤销权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 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决算方案 | 国务院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 |
地方人大常委会 | 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 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决算方案 | 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大及常委会的决议 |
【注意】区别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权利(人大常委会为常设机构)
(二)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具体工作)
编制、执行、提案、报告。
(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
1.各部门的职权
(1)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
(2)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
(3)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2.各单位的职权
(1)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
(2)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
(3)安排预算支出;
(4)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例题】下列( )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预算管理职权。
A.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B.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
C.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D.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1)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2)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3)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4)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5)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例题】下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管理职权的是( )。
A.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B.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C.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D.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低级不可以撤销高级的不适当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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