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1.会计核算职能
会计核算职能,又称会计反映职能,是指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基本内涵
⑴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会计方法,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过程及结果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记录、计算、分析,定期编制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一系列内部管理所需要的会计资料,为有关各方进行决策提供依据。
⑵会计核算是会计工作的核心和重点。
⑶会计核算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是会计最基本的职能。
会计核算的内容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会计核算职能是会计的首要职能,该职能的特点有:
(1)会计的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
(2)会计核算具有完整性、连续性和系统性
2.会计监督职能
会计监督职能,又称会计控制职能,是指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和相关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检查。
两层含义
一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单位经济活动过程的监督
二是对单位会计工作的再监督。
3.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的关系
两项基本会计职能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会计核算是会计监督的基础,没有核算所提供的各种信息,监督就失去了依据;而会计监督又是会计核算质量的保障,只有核算、没有监督,就难以保证核算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拓展职能
主要内容
⑴预测经济前景
⑵参与经济决策
⑶评价经营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