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基层财政所固定资产管理
 
 烟台市福山区建立相关机制加强对基层财政固定资产的管理,采取如下的方式:

  一是建章立制,明确要求。通过调研,制定出台了《福山区基层财政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要求各所按照全面清理、核实公示、确认登记、建章立制等四个阶段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二是广泛宣传,逐步推进。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提高财政干部对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重要意义的认识。及时组织财政所长和业务人员进行操作培训,通过广泛交流和深入探讨,明确规范管理的方式方法。
  三是细化责任,严格把关。财政所全面清理各类固定资产,细化落实资产使用人员的责任。依托资产管理软件,核实录入固定资产卡片,准确进行固定资产账务核算,做到账、卡、物相一致。重点加强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处置管理,严格实行审核审批制度,提高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置的合理性及有效性。
  四是监督考核,完善机制。对基层财政所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把检查结果纳入当年镇街财政工作考核中,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中心环节来抓,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基层财政所资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