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建设年,为进一步健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运行管理机制,加强财务监管,规范收支行为,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健康发展,上海市财政局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医保办等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2014年4月23日正式印发区县相关部门执行。
  《指导意见》规定本市政府举办、独立核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公共公益、结果导向、公平效率等基本原则,使政府投入与工作任务和综合评价结果挂钩。《指导意见》要求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经费区县统筹管理,将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户统一设在区县财政部门,完善绩效考核补助办法,并明确了“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具体要求,详细规定了区县财政、卫生计生等部门的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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