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纳税人办税渠道,提升发票管理服务水平和效率,鼓励诚信纳税,在保留原有发票领取渠道的基础上,我局决定在淮南市(不含凤台县)范围内推行地税普通发票网上申领与速递配送(简称“网上领票”)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领票推行时间
 
  2014年8月1日。
 
  二、网上领票资格条件与发票种类
 
  (一)申请人资格条件
 
  网上申请领取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已办理税务登记并且开业状态为正常的;
  2.已开通“电子税务局”,并使用CA方式登陆的;
  3. 纳税信用级别为B级(含)以上的;
  4. 非首次领取地税机关普通发票的;
  5. 非因税务违章被税务机关停供发票的。
 
  (二)网上领票种类
 
  1.《安徽省淮南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2.《安徽省淮南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含卷式税控类);
  3.《安徽省淮南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统一发票》;
  4.《安徽省淮南市地方税务局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5.《安徽省淮南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
 
  三、网上领票流程
 
  申请人网上领票基本流程主要包括:
  (一)网上申请
 
  符合网上领票资格条件的申请人,使用CA登陆“电子税务局”后,在“网购发票”栏内维护速递配送信息后,即可下单申请领取发票。配送信息中“联系人”应为申请人事前在税务机关备案办理发票申请领取事宜的“经办人”。每位申请人可以指定2名“经办人”。
  申请人网上领取发票的种类、数量不得超出地税机关用票核定范围。
 
  (二)受理审核
 
  地税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后台支持管理系统,接收申请人电子领票申请,对符合网上领票资格条件的,将在规定时间内配发实物发票;对不符合网上领票资格条件的,注明原因后,退回电子领票申请。
 
  (三)发票配送
 
  地税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配发、封装实物发票后,在承诺时间内下单,由专业速递公司负责送达。申请人必须由网上领票“联系人”持有效二代身份证件签收发票,投递人员检验通过后方可交接发票。
 
  申请人接收发票时需检查邮件外包装和封签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会同投递人员拆包清点发票种类、数量,与邮件中发票出库清单核对一致后签收。对邮件提出异议拒收的,写明拒收原因,与投递人员共同将邮件重新封装退回,并及时向地税机关反馈情况。
 
  (四)网上确认
 
  申请人收到速递公司送达的实物发票,经核对无误后,应当立即使用CA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网购发票”栏内确认收票。地税机关以发票出库清单和速递公司反馈的收件回执作为发票发出凭证。
 
  四、网上领票配送相关事宜
 
  (一)发票配发部门
 
  网上领票申请审核、实物配发、封装、速递下单工作暂由市地税局发票主管部门(征管科技和发展科)统一负责。
 
  (二)发票速递单位
 
  为了保证发票配送的安全,网上领票业务统一采取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送达。
 
  (三)速递费用负担
 
  网上领票速递费用由邮政特快专递公司按照物价部门核准公布的标准收取。
 
  1. 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纳税人,网上领票速递费用由市地税局统一负担,实行免费速递服务。
 
  2. 纳税信用级别为B级的纳税人,网上领票速递费用自行负担。
 
  (四)配送时限
 
  申请人在每个工作日15:00前申请的,市区24小时内送达,乡镇48小时内送达;申请人在每个工作日15:00后申请的,视为次日15:00前申请。
 
  申请人在节假日期间申请的,视为节假日后*9个工作日15:00前申请。
 
  以上送达时间不包括因收件人原因导致的延误时间。
 
  五、配套服务项目
 
  申请人使用CA方式登陆“电子税务局”,可以网上验销安徽省淮南市地方税务局负责监制、发出的非网络发票(包括:通用手工发票、企业冠名发票和未与税务机关联网开票机具开具的发票等)。同时,还可以查询发票核定、领用、验销、结存等信息。
 
  六、咨询投诉方式
 
  网上领票有关事宜、问题申请人可通过淮南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12366-2咨询、反映或投诉。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