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以你问我答的形式来为大家解答为何江岸区地税局应聘一名失业人员,一年可以减掉税费5200元,详见下文。
 
  问:本公司聘用了不少下岗工人,听说聘用下岗工人的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具体优惠政策是什么?
 
  江岸区地税局答:据相关政策,对小型微型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6可上浮30%,目前武汉市定额标准为*6限,每人每年5200元。
 
  通知的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按备案减免税管理,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税收优惠政策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如果企业的就业人员既适用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其他扶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选择适用*3惠的政策,但不能重复享受。(本报记者曾茜 通讯员吴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