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正与邪?何为正?何为邪?这是一个比较严肃的话题。通常理解,正是代表光明的、善良的、美好的事物,是一种理性的行为之风。做一件事时,能给绝大多数人带来光明和希望,只是极少数人利益受到损害,吾之认为称之为正义,反之则为邪。世上普遍都是希望“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但凡电影中的结局也都是邪不压正。但客观地说,正义是普遍存在的,邪恶同样也是。一个“正义”之说离不开“邪恶”之论,在没有邪恶的世界里,正义是不存在的。没有绝对的正义,也没有绝对的邪恶,正与邪两者之间永远只是在寻求一种平衡,在一个社会如此,在一个人的身上同样如此。
 
  “正”与“邪”的根源在于人的思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同时拥有这两种东西,起先它们是平衡的,但随着人内心私欲的无限膨胀,难以用理智控制的时候,往往就会突破道德甚至法律的底线,邪恶的念头就转换为邪恶的行为。在人生道路上,你所处的环境、事件、意志、身边的人也决定着你的走向。所以,不同的思想境界决定着人的不同品性,而思想境界又与社会导向、个人的领悟能力和受教育的程度密切关联,改变一个人的思想是最有效的方法。习主席提出的“正能量”概念正当其时,如雨后春笋般在中国大地上生根发芽,这是一个能够让人备感温馨的词语,赋予人向上和希望,促使人们不断去追求让生活变得圆满幸福的动力和感情。
 
  当前社会变革带来社会群体的重组,值此社会转型期,我们整个公务员系统的生态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行为准则更加规范、更加务实,纪律要求、作风要求也更加严明,如何正视并正确选择自己的人生坐标,这是我们每一名地税干部都要深思的课题。我想,具体到工作、生活中,当纳税人前来办理涉税事宜时,我们一句暖心的话语,一杯白开水,甚至是一个微笑,我们便点燃了正能量;当纳税人向我们咨询问题时,我们不厌其烦的予以解答,我们便点燃了正能量;当工作或生活中与同事产生了矛盾时,我们一个谅解、一步退让,便点燃了正能量;当同事请假时,我们主动顶上他的工作岗位,便点燃了正能量;当我们进一步深化完善“先办后审”,依次推广“三简并举、删繁减负”,全面落实权力清单制度时,便燃起了正能量;当我们依托微信公众平台,将《湖北手机报武汉地税版》等征纳沟通平台传递到每一位纳税人手中时,便燃起了正能量;…每个人要从真正良心踏实、生活愉快的出发点出发,作出自己的正确选择。一个人最值得炫耀的,是自己的人格、自己的体验,以及自己的通情达理和对他人的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