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的一天,在广州市海珠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新办餐饮企业的办税人王先生*9次领购发票。按要求提交了所需资料后,王先生只用十多分钟就拿到了发票,他高兴地说:“以前听朋友们说,申请发票特别麻烦,没想到我十多分钟就办好了,地税局的服务真好!” 据悉,广州市地税局通过对涉税事项的全面梳理,采取了取消归并、优化流程、缩短时限、简化资料等措施进行“先办后审”改革,将358项(不含社保及契税业务)涉税事项业务中的321项列为先办事项,九成涉税事项实现即办,其中:税务登记类事项13项,发票业务类事项15项,申报征收类事项6项,文书业务类事项278项(包含减免税事项201项),证明认定类事项9项。
 
  据了解,广州市地税局以“先办后审”为突破口,推动全面改革,取得全方位突破。一是实现了全局机构的优化调整。成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局、纳税评估局和相应的纳税服务机构,建立了与税源专业化改革相适应的机构和岗责体系。二是推动了“管评分离”有效契合。“先办后审”要求即办事项在办税服务厅即时办结,评估部门或管理部门对风险较大的事项及时进行后续管理,这一要求有效的推动了一般税源“管事制”与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评估部门的有效契合。三是推动了信息管税系统的有效整合。开发、整合信息管税系统,使之与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相适应,形成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和绩效评价的闭环系统。四是促进了征纳双方的权责清晰归位。一方面还责于纳税人,真正归还了纳税人的主体地位,使纳税人享受了应有的权力;另一方面让税务机关本身的税源管理,由全职能变为专业化分工,使前台服务与后续管理分工清晰,流程优化了、分工清晰了,风险降低了。五是实现了纳税人与征税人的“两减负”。一方面减少了纳税人近20%的等候时间,减并了纳税人所需提交的资料,避免了纳税人因往返奔波造成的不必要麻烦和时间浪费;另一方面也减轻了前后台压力,并将税管员从繁杂的日常事项中解脱出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税源管理工作中。六是实现了征管质效与纳税服务的“两提高”。“先办后审”改革的推行,较大幅度的提高了审批效率,以*5业务量天河区地税局为例:2014年3月,发票事项和业户注销事项审批时间分别减少0.77天和2.41天,审批效率分别提高了14.75%和13.72%。同时,也促进了纳税人满意度的提升,自2012年推行“先办后审”以来,广州市地税局窗口服务投诉量维持在低水平,并且在全市政务窗口满意度调查连续排名*9。据*7的调查结果显示,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5月份服务评价率、满意率双双达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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