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与企业之间借用周转金而收取资金占用费,是否征收营业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明确: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因此,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业,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个人提供担保取得的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的规定,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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