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通过哪几种方式申报?
 
  答:汇算清缴申报可以通过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两种方式完成。无论采取哪种申报方式,纳税人都必须先根据实际情况在电子报盘文件中选择其中之一,在网上下载后,按规定录入申报数据后保存。
 
  (一)网上申报:登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上传报盘文件后确认申报。纳税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必须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申报资料。
 
  (二)上门申报:携带电子报盘文件(用U盘装载)和规定的纸质申报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注意1:电子报盘文件分为以下六类:①A类-适用于查账征收一般工商企业;②A类-适用于查账征收金融企业;③A类-适用于查账征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④B类-适用于核定征收;⑤A类-适用于跨地区经营总机构纳税人;⑥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A类)(适用于跨地区经营分支机构纳税人)。在录入数据时要注意,A类年度申报表附表五第45行、第46行、第47行必须完整正确填列,不得填0或空白,否则将无法成功申报。
 
  注意2: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纳税人(包括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因汇缴申报时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以下简称《分配表》)需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并录入系统,因此总机构、分支机构纳税人的年度申报只能在办税服务厅办理,不再开通网报功能。
 
  2、单位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汇缴申报有应退税款,可以申请退税吗?
 
  答:纳税人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退税或抵缴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其中: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纳税人,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汇总纳税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全年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由总、分机构分别结清应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分别办理退税,或者经总、分机构同意后分别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3、对于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的预收定金,应如何确定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此项规定所称预收款,包括预收定金。因此,预收定金的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定金的当天。
 
  末尾,高顿网校的小编供大家欣赏一篇心灵鸡汤:任何人都要经历一段充当“垫脚石”的时光,纵然心里恨得牙根痒,脸上还得笑着说“好的”。人间遍地是丛林法则,没能力改变不公平的人,也没资格抱怨不公平。我们一直说“好”,是为了将来终于有一天能有底气说“不”!--说“不”,是需要积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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