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县地税局,四项公开打造“阳光稽查”。
 
  今年以来,郫县地税局坚持税务案件阳光稽查理念,实行四项公开,将税务案件稽查工作置于“阳光”之下。
 
  一是公开稽查工作程序。在开展正式检查前,向每一户被检查纳税人书面告知检查内容、检查期间、检查步骤、查账方式及实施检查人员等信息,并告知在检查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公开政策咨询途径。通过门户网站、《纳税服务便民手册》、《税务检查通知书》等途径,向纳税人公开涉税咨询电话及相关税收稽查政策,鼓励纳税人积极自查,减少企业罚款损失,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截至今年6月底,全局共有9户纳税人通过自查自纠补缴入库税款4300万元。
 
  三是公开案件处理结果。对涉案企业及时公开查处结果,包括告知查补税款的具体金额,罚款、收取滞纳金的原因及法律条文,明确告知纳税人限缴期限、缴纳地点。采取实地走访、召开被查对象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案件回访,对被查单位的违法情况、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探讨,帮助企业查漏补洞,打好“预防针”,提高纳税意识。截至今年6月底,全局14户被查企业均填写了《行政处罚案件回访表》,收到回访意见30余条。
 
  四是公开执法监督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纳税人在涉税检查中有权对稽查人员执法主体资格、执法权限、执法证据、执法程序、适用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监督;有权监督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有无畸轻畸重现象,有无执法恶意等行为;有权填写《郫县地税局稽查人员稽查期间遵守廉政纪律征求意见表》,将税务人员在检查期间的遵守廉政纪律情况进行书面报告。
 
  高顿小编:开门既是天下,闭门淡尽繁华。多给自己一些阳光,多想一些好事,这看似简单,但生活的质量就会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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