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新津地税局采取了多项措施,贯彻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助推新津县民营经济发展。
 
  一是税收政策宣传到位。继续发挥阳光政务热线、纳税人学校培训、地税网站等政务公开形式的广泛宣传效果,同时结合上门宣传、集中辅导、发放宣传资料、电话咨询服务等形式,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准确送达纳税人。
 
  二是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对残疾人就业、下岗再就业及小微企业等涉及的税收优惠审批程序及管理办法进行规范,确保在税收政策上不偏离、不走样,对国家给予纳税人享受的税收优惠上不设卡、不打折扣。
 
  三是扎实做好企业减免税优惠审批工作。细化减免审批工作各项事宜,认真审核提交材料,对不符合规定材料的企业进行耐心辅导,确保审批工作扎实开展,将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为民营经济减轻负担;同时引导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财税贡献能力。
 
  上半年,新津县地方税务局审批民营经济各项税收优惠减免税额12105万余元,其中,减免企业所得税11926.03万元(包括西部大开发项目1890.8万元,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项目9411.6万元,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276.2万元,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项目193.6万元,从事农林牧渔业所得项目118.3万元,安置残疾人所支付的工资项目33.1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项目2.4万元);安置残疾人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额74万余元;个人所得税项目7.1万元;营业税项目80.5万元。
 
  高顿小编:人生,既要淡,又要有味。慢慢的才知道:坚持未必是胜利,放弃未必是认输,与其华丽撞墙,不如优雅转身。

 

 高顿网校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关注*7财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