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崇州地税局组建“正风肃纪”工作督查组,开展“正风肃纪”专项督查,通过7个转变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转变过去“分科(室)、各自查”的督查工作模式,采取由专设的督查长组建督查组,严格依照崇州地税“正风肃纪”工作督查办法,组织实施督查,并直接向领导小组负责的模式。
 
  二是转变过去“科(室)长、牵头去”的督查人员组成方式,由纪检组长担任督查长,抽调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服务征管科5名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组成督查组。
 
  三是转变过去“排日程、打招呼”的督查进度安排,督查组多次调整督察时间,不定期对督查对象开展“正风肃纪”工作督查。
 
  四是转变过去“走一走、看一看”的无标准督查方式,围绕工作环境、工作纪律、服务效能、走访纳税人、科所长值守5个方面49个小项的内容,制定下发了2014年督查事项及标准,用统一标准去指导“做”与“查”。
 
  五是转变过去“笔记本、随手记”的督查记录形式,制作了选项填列式的督查工作底稿,方便督查人员客观公正的记录现实与标准不一致的情况。
 
  六是转变过去“凭印象、口头报”的结果报告形式,通过制作标准化的督查工作报告,涵盖督查组构成、督查对象、督查内容、督查时间、督查形式、总体评价、存在情况、其他事项8个部分,对发现的涉及7个单位23项次与督查事项标准不一致的情况,向领导小组作书面报告。
 
  七是转变过去“查过了,就过了”的督查结果运用方式,领导小组根据督查工作报告,分类别议定形成处理意见,通报下发局内进行整改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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