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地税局,四字诀规范涉税事项审批权。
 
  “晒”。按照“法无允许即禁止”公开行政审批目录,明确市局机关6项行政许可、36项行政审批共计42项审批事项。
 
  “放”。将 8项审批事项中市局享有的许可(审批)权限,按照税收管辖权全部下放至县(区)局,以提高审批效率。
 
  “简”。“大集中”系统正常管理纳税人办理涉税审批事项,可不再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办人有效证件等复印件;探索开展网上审批,全面实现“同城通办”,切实解决纳税人“多头跑”和“重复报”等问题。
 
  “管”。明确税源管理、评估、稽查部门和相关业务科(股)室职责,加强涉税审批事项后续监管,严格防范管理真空与执法风险。
 
  我一息尚存而力所能及,总不会放弃爱智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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