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地税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量。
 
  一是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工作。亳州市地税局制定“一案双查”工作方案,明确适用范围、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等。同时,该市局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对全市地税系统稽查案卷进行抽查,如发现有稽查案卷符合“一案双查”实施条件,而没有进行案源传递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是认真落实案件督查督办工作。制定《案件督查督办制度》,对作为督查督办对象的案件,市局纪检监察部门向案件具体承办单位和承办人提出督办要求,包括时限规定、工作纪律、工作要求等,以提高办案质效。
 
  三是认真落实以案促建工作。研究制定以案促建工作制度,对每查处一起案件,既要求查清违规违纪事实,又要对案件进行剖析,查找案发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并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更好发挥办案警示治本作用。
 
  四是认真落实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上报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地税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在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过程中,向同级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检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对于不报告、报告不及时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纪检组长的责任。
 
  凡是新的不平常的东西都能在想像中引起一种乐趣,因为这种东西使心灵感到一种愉快的惊奇,满足它的好奇心,使它得到原来不曾有过的一种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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