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市民反映,在餐饮消费后收到的发票上多印了一串电子校验码,与以往收到的发票不同,怀疑发票有问题。据记者了解,从8月28日起,我市使用的《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电子)》增设“发票校验码”,打印在发票右上方,消费者在补录登记手机号码参加抽奖时,需录入“发票校验码”,才能完成登记校验。
  我省“南粤金税”发票抽奖登记已推出近三年时间,广东地税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开出的所有电子发票,消费者通过发票查验登记渠道登记本省手机号码,即可参与,中奖奖金直接以话费形式充值到手机账户。消费者在消费索取发票时可要求经营者录入手机号码查验登记抽奖,或通过登录广东地税网站录入发票信息等6种补录登记方式参与查验抽奖。
  据广州市地税局介绍,由于担心商家泄露自己的手机号码,一些消费者不选择现场录入查验登记抽奖,而是选择回家上网自行登记,但在补录登记时,发现手上的发票已无法登记抽奖了。为了更好地提供电子发票查验登记抽奖服务,保障消费者权益,避免开票方人员录入自己的手机号码进行抽奖登记,进一步保证进行抽奖登记行为的对象为发票的付款方(受票人),省地税局在《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电子)》增设“发票校验码”。
  《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电子)》票面右下方会注明该发票是否参加抽奖,意在帮助消费者在取到发票时,判断发票是否“被抽奖”。而实际上,确实存在一些商家的开票员在事后通过发票开具系统查阅已开出发票的代码、号码,并录入自己的手机号码进行抽奖登记。现在,增设的“发票校验码”仅打印在纸质发票票面,仅有接触到纸质发票的人员可见,开发票方无法通过系统查询记录,此举更好地保障了消费者参与抽奖的权益。
  随后,记者登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对一张开具时未登记手机号码的发票进行补录号码参加抽奖。在“电子发票查验及抽奖登记”栏目,录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合计金额”、“发票校验码”,通过校验后即完成登记。
  最后,广州市地税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对于仅查验发票真伪,不登记发票抽奖的,无须输入发票校验码。开票人禁止私自记录“发票校验码”,一律不得录入非付款方的手机号码登记抽奖,违反规定的,一律取消其录入发票的抽奖、兑奖资格,并追究有关企业和个人的责任。消费者若发现自己的发票被登记抽奖,可通过“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首页→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电子发票查验及抽奖登记”,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验证码和金额进行查询后,点击“提供发票违法线索”进行举报。
  文章来源:广州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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