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建立了采购需求标前沟通论证制度,将政府采购执行工作管理重点由程序性代理转向专业化、标准化代理。具体措施是,每一个项目在采购需求基本确立、拟定初步采购方案后,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之间由以往的电话沟通改为面对面沟通,对于已经具备需求标准的采购项目,按照标准库中的标准确定需求,并就采购工作的重点环节同采购人沟通,对尚不具备标准的采购项目,帮助采购人组织专家论证,建立标准并及时入库,丰富标准库信息。该项制度的实施,使工作人员在沟通论证过程中提升了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有力推进了中心采购业务标准化进程。同时,也使采购人能够直接了解掌握采购工作关键环节,逐步树立需求确定责任意识,有效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质量。截至目前,已建立了36类采购项目的需求标准,其中电子竞价平台25类,招标项目11类。
  文章来源: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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