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税局公职律师团队组建一年多来,参与了系统内多起诉讼案件及行政复议、重大税务案件的办理,在重案审理、行政救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综合税政以及法治培训等方面发挥了专业作用,成为系统内处理涉税法律问题的重要力量。
  今年6月,河北省辛集市一起历时5年,历经辛集市人民法院一审、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还重审、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某企业诉辛集市国税局行政诉讼案,在法院即将作出判决之前,企业提出了撤诉申请。成功化解这起沉积多年的涉税行政诉讼案件的,正是河北省国税局的两名公职律师张秋林和张红霞。
  2013年7月,河北省国税局公职律师办公室挂牌成立,成为河北省*9家由行政机关组建的公职律师团队,15名获得公职律师执业证书的税务人员成为首批成员,如今这个团队已经扩大至40人。
  “整合法律人才资源,建立税务机关自己的公职律师队伍,是推进依法行政、深层次提高税收工作水平的现实需要。”河北省国税局局长王满平说。
  “公职律师在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税收执法规范化和案件审理专业化,提高税收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维护税务人员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据河北省国税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李杰明介绍,一年多来,公职律师参与了系统内多起诉讼案件及行政复议、重大税务案件的办理,在重案审理、行政救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综合税政以及法治培训等方面发挥了专业作用,成为系统内处理涉税法律问题的重要力量。公职律师队伍组建以来,已经召开3次案例研讨会,对受理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和税收执法风险案例进行集体讨论和研究,共代理4起本系统行政诉讼,其中3起胜诉,1起撤诉;参与2起行政复议案件,1起维持,1起撤销。涉税争议的依法、公正解决,既维护了税法的尊严,又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近年来,河北省国税局不断强化税收法治理念,完善工作制度,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从各个方面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制定《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裁量基准》,对7大类46项税务行政违法行为按照违法情节的轻重明确了裁量基准,促进了规范执法;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制度,规定未列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目录清单的,一律不得审批,并加强对取消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和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审理提交和受理程序、审理时限、执行和监督制度,促进案件审理质量的提高;采取专题培训和综合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相关人员近2000人次。
  “下一步,我们还将探索建立税务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税务处理决定时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减少和避免行政争议。将和地税部门联合制定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税收执法尺度,还要着手调研、探索对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方面裁量权的规范,逐步将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行政裁量权纳入制度约束的范畴。”李杰明说。
  文章来源:广州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