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9日,财政部、人社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的创业就业给予大力扶持和优惠。据统计,我市将有近万人可以享受此项优惠。
  新政主要有以下四大亮点:
  一是扩大了适用主体,除上述的重点群体外,凡是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均能享受税收优惠;
  二是取消了行业限制,新政策取消了原规定对个体从事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行业的限制,取消了对商贸、服务企业从事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等行业的限制,将税收优惠惠及个体经营所有行业和所有商贸、服务等企业;
  三是扩大了扣减范围,首次将地方教育附加纳税入扣减税费的范围,仅此一项,预计我市将减收地方教育附加数万元;
  四是简化了流程,将原有的促进再就业税收减免管理由审批类,改为备案类,即相关纳税人只要到地税部门履行备案手续,即可获得减免认可,大大方便了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
  文章来源:广州市从化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