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2日,黄埔区局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举行税法宣传专场活动。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孙洪副局长、纳税人服务中心王朝晖主任、黄埔区局袁浣虹局长、黄埔区政府办段益民副主任及相关人员出席活动。本次税法宣传进广石化系列活动得到中石化广州分公司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厂区大门口摆设税费宣传展板,参观人次达2500人以上,在公司内部报纸《广州石化》和内部刊物《大田风》上刊登税费宣传资料共15篇,在公司内部网站上发布税费宣传信息共23条次,在公司生活区内竖立宣传栏,张贴税费宣传海报2期。
  活动现场,领导一行观看摆设在广石化厂区南门的“税收·发展·民生”大型户外税费宣传展板;参观广石化厂内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参观广石化展览室,见证企业的发展历程。随后,全体人员共45人举行座谈。
  座谈会上,广石化周峰总会计师致欢迎辞,简要介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表示要一如既往依法诚信纳税,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区地税局袁浣虹局长从发挥组织收入职能作用、营造良好征纳氛围、开创税收宣传工作新局面三方面介绍了黄埔区局一年多以来税费宣传工作的情况以及今年的主要计划。黄埔区政府办邓益民副主任代表区委区政府发言,充分肯定黄埔区局开展税务开放日和税法进企业、高效、社区等系列税费宣传工作的成效。最后,市地税局孙洪副局长对如何更好地做好税收宣传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一是税收宣传要保持常态化。树立税宣工作大局意识,把税收宣传融入到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实践中去,构建税企沟通交流平台,不断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纳税遵从度。二是税收宣传要突出个性化。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税收政策需求情况,开展个性化税收宣传辅导,认真解决企业遇到的涉税难题,营造“征纳良性互动、税企实现双赢”的良好氛围。三是税收宣传要注重实效性。有效建立健全地税部门和企业之间的税收政策反馈机制,及时跟踪了解各项税收政策的实施效果,注意收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税收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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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9年3月,撤销广北县,把花县划回佛山专区;撤销近郊区恢复郊区,原从郊区划出的4个公社划回郊区。
  1960年4月,从佛山专区划出花县、从化县归属广州市。同年8月,撤销中区、郊区,设立越秀区、东山区、海珠区、荔湾区4个城区和黄埔区、芳村区、江村区3个郊区。
  1961年,韶关专区的佛冈县划归广州市。
  1962年5月,3个郊区合并为1个郊区。
  文章来源:广州黄埔区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