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全省各级地税机关积极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大力支持企业发展,全年共为1,329户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5亿元,为117户企业确认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金额3.5亿元,为3户企业办理了重组业务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为我省企业发展注入了活力。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级地税机关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手段,大力宣传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以及企业重组业务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公开备案、申报事项的名称、依据、实施主体、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以及办理时限等内容,帮助企业了解税收政策、掌握税收政策,全年全省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共发放《办税指南》等资料达8,000余份。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还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纳税人关于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咨询,全年共受理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咨询2,000余次,通过有效的宣传和答疑解惑,为广大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是加大纳税服务力度。各级地税机关结合税法宣传活动、征管巡查、税源调查等项工作,将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以及企业重组业务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事项需要提供和填制的资料制作成标准样本向纳税人发放,全年共发放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手册6,000余册,确保了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也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用活税收优惠政策,使企业得到更大的实惠。
  三是加大培训辅导力度。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工作,全年共面向纳税人举办各类涉税培训班30余期,培训企业财务人员和各类纳税人3,000余人,通过税收政策培训辅导,帮助纳税人改进了财务管理,加强了会计核算,使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到了税收优惠政策。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