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局,采取四措施强化执法督查工作。
  一是对税务检查工作进行规范,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在设置检查项目、检查单位时,与稽查部门做好税务检查协调工作,做到稽查了结的单位不再纳入评估,完成评估的单位不纳入稽查。
  二是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确保国家的惠民、富民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按照规定及时清理、废止失效税务文件。对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物流企业确认、1994年前签订合同或立项的房地产项目首次免征土地增值税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对象确定核准等取消行政审批的项目进行清理,检查是否存在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行为。
  四是在税务管理中督查是否存在多征税款、提前收税、收“过头税”、违反规定征收滞纳金、擅自扩大罚款范围等问题。
  文章来源:四川省广元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