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税收优惠工作在实体政策上的纷繁复杂及在流程上具体规定的缺失,成都地税各基层局税收优惠管理各有不同,导致优惠落实不够规范、管理工作不够高效、纳税服务不够优质,客观上加大了执法风险。市局法规处以青白江地税局为试点,上下联动,全面梳理税收优惠事项,细化、优化步骤流程。近期,调研成果投入运用,实效显现。
  一、“一指引两附件”打造税收优惠规范化管理体系。
  一是制定《成都市青白江区地方税务局税收优惠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提出工作管理总体要求,按审核方式不同对税收优惠事项的办理流程进行规定,明确各部门岗位及人员的职责,细化各环节工作内容,建立起税收优惠管理标准化流程,让税务干部办理税收优惠减免税“有章可循”。
  二是形成税收优惠事项目录式清单。税收优惠事项目录涵盖现行优惠政策中成都地税常用税收优惠事项119项,政策梳理更完整。每一项事项均列明内容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所需资料及份数、审核方式及权限,让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有据可依”。
  三是优化税收优惠办理流程。全面对接总局《纳税服务规范(1.0版)》,对现有流程分环节进行评估,根据提质增速的工作要求调整流程及环节,取消不必要步骤、细化各节点要素,形成了环节精简、简明易行的办理流程,让税收优惠办理的总体流程直观具体“一目了然”。
  二、“三提速”实现纳税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一是政策宣传提速。注重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传递,让以突出专题宣传、抓好日常宣传、广泛开展培训等方式传达税收政策、讲解办理流程,让纳税人及税务干部*9时间了解税收优惠信息。
  二是业务办理提速。在政务大厅地税窗口设置税收优惠咨询受理岗,将税收优惠事项按办理时限划分为104项即办类和15项非即办类。非即办类事项由窗口接件后进行内部流转,限时办结后通知纳税人领取;即办类事项打破审核模式的局限,由窗口受理后即时进入后台审核,即时办结、即时出件。即办件事项时间上缩短至少48小时,环节上至少减少3次流转,路程上缩短至少10公里,纳税人从在税务所和大厅“往返跑”变为“立等可取”;而非即办件由于明确了各环节时限要求,也避免了审批超期。
  三是服务方式提速。贯彻“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提升税务人员在办理税收优惠时的服务水平。对各类表证单书进行修订和统一,除有上级部门特别规定,均使用统一格式的申请,方便纳税人查找和填写。同时积极拓展“免填单”服务,由税务人员依照纳税人提供资料进行填写并打印文书,纳税人只需核实签字确认。
  三、四明确”实现工作管理力度的进一步强化
  一是明确“一窗式受理、双通道办结”的工作模式。非即办件由窗口受理,保证了纳税人的只要符合形式要件即可受理,避免专管员在受理环节人为操作的可能性;经内部流转办结后,充分考虑政务大厅距离城区较远、纳税人习惯到税务所办事等因素,由纳税人自由选择到大厅还是主管税务所领取通知,加强工作的灵活性。
  二是明确涉税资料的报送和归档。对事项办理所需资料的种类和份数进行清理和精简,取消重复报送、不必报送的资料;明确局内相关单位对税收资料的立卷归档和管理责任,保证了税收优惠管理痕迹“有证可查”,税收数据来源准确。
  三是明确告知受理及办理结果的方式。首次明确了税务机关需以正式文书告知受理及办理结果,并告知纳税人在税收优惠办理过程中的救济权利,杜绝了税务人员在事项办理中的“不作为”。
  四是明确审核过程中实地核查的要求。改变了以往实地核查要求不明的情况,避免因拘泥于核查程序导致超期审批的现象。规定只有11项批准类事项需在审批之前进行实地核查,而对于100余项核准类事项则事前只进行符合性审核,取消事前实地核查环节,改为事后后续管理,并且对三类必须进行事后实地调查的情况予以规定,实现从事先审批到事后管理的转变。
  青白江局将税收优惠纳入规范化管理后,《各事项运行有序,大大缩短了税收优惠办理时间、提高了办税效率、降低了办税成本,获得纳税人一致好评,并被成都日报等媒体报道宣传。截至12月15日,税收优惠咨询受理岗接受咨询780人次,即办类事项减免税额1805万元、惠及4359人次。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