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货币

 

卢森堡现在流通货币是:欧元。欧元(Euro)是欧盟中19个国家的货币。在此之前,卢森堡的法定货币是卢森堡法郎。

 

欧元的19会员国是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爱尔兰、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希腊、马耳他、塞浦路斯。

 

1999年1月1日在实行欧元的欧盟国家中实行统一货币政策(Single Monetary Act),2002年7月欧元成为欧元区唯一合法货币。

 

欧元由欧洲中央银行(European Central Bank,ECB)和各欧元区国家的中央银行组成的欧洲中央银行系统(European System of Central Banks,ESCB)负责管理。

 

延伸了解:卢森堡法郎

 

卢森堡法郎(Luxembourg Franc原符号:Lux.F.标准符号:LUF),是卢森堡的法定货币,2002年欧元流通后停用。

 

卢森堡法郎与比利时法郎是“双胞胎”。

 

卢森堡大公国随1839年4月18日伦敦协定获得独立。该国采用法郎作为计算货币,币值用与荷兰盾的比价表示(1法郎=47.25分)。

 

卢森堡1842年加入德意志关税联盟,联盟基本文件(德累斯顿货币公约)的一项间接后果正是取消法郎及十进制。

 

面对居民的抗议,大公国当局于847年4月,利用关税联盟协定展期的机会,废除了德累期顿公约。

 

1848年12月20日的一项法律正式确定,卢森堡法郎被卢森堡大公宣布为流通货币,卢森堡法郎取代荷兰盾,充当该国的计算货币。但各项支付仍用塔勒进行(1塔勒=3.75法郎)。

 

第一批卢郎铸币于1852年1月问世,面值较低(2.55生丁和10生丁),总流通量十分有限(15万卢森堡法郎)。

 

1876年后又改用马克(1马克=1.25法郎)。

 

1921年卢森堡与比利时结成货币联盟,两国货币即卢森堡法郎和比利时法郎等值,在两国可以互相流通。

 

2002年1月1日欧元正式流通后两个月,卢森堡法郎和比利时法郎一起退出了历史舞台。在卢森堡发行的欧元,背面均为大公亨利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