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按付息方式分类,可分为零息债券、贴现债券、附息债券、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是指在债务期间不支付利息,只在债券到期后按规定的利率一次性向持有者支付利息并还本的债券。我国的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可视为零息债券。

 

零息债券是指以贴现方式发行,不附息票,而于到期日时按面值一次性支付本利的债券。

 

零息债券是一种较为常见的金融工具创新。但是,税法的变化影响了市场对它的热情。零息债券不支付利息,象财政储蓄债券一样,按票面进行大幅折扣后出售。债券到期时,利息和购买价格相加之和就是债券的面值。

 

零息债券的波动性非常大,而且还有一个不吸引人的地方:投资者的零息债券投资不会获得现金形式的利息收入,但也要列入投资者的应税收入中。

 

零息债券发行时按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而在兑付时按照票面金额兑付,其利息隐含在发行价格和兑付价格之间。零息债券的最大特点是避免了投资者所获得利息的再投资风险。

 

零息债券是不派息的债券,投资者购买时可获折扣(即以低于面值的价格购买),在到期时收取面值。由于这些特性,零息债券对利率的改变特别敏感。一般而言,债券价格与利率变动呈反比关系。

 

零息债券在国际债券融资市场中也占有相当大的份额,我国在国内债券市场上也曾成功地发行过零息债券,但其债券期限较短,一般少于一年。

 

其具体特点在于:

 

该类债券以低于面值的贴现方式发行,由其发行贴现率决定债券的利息率;

 

该类债券的兑付期限固定,到期后将按债券面值还款,形式上无利息支付问题;

 

该类债券的收益率具有先定性,对于投资者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该类债券在税收上也具有一定优势,按照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此类债券可以避免利息所得税。

 

零息债券的优点是:

 

公司每年无须支付利息或只需支付很少的利息;按税法规定,零息债券或低息债券发行时的折扣额可以在公司应税收人中进行摊销。

 

其缺点是:

 

债券到期时要支出一笔远大于债券发行时的现金;这类债券通常是不能提前赎回。因此,假如市场利率下降,公司不能要求债券投资者将债券卖回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