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泉会职〔2013〕1号
转发关于报送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公务员局,市直各主管局:
现将省会计职改办、省职改办《关于报送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会职办〔201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2013年2月21日~3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集中受理地点:泉州市财政局四楼(401~403室)。
二、报送的材料要求:
1.除文件规定报送的材料外,还应附上计生证明原件、近5个年度继续教育证明(08-12年成绩合格单);
2.所有报送的材料(含相关证书)均应提交原件进行审核。
三、报送程序:
1.县(市、区)申报人员报送程序:
(1)将所有材料(含证书原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
(2)送县(市、区)财政局、公务员局审核;
(3)由县(市、区)公务员局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县(市、区)财政局出具介绍信后送市财政局会计科审核。
2.市直申报人员报送程序:
(1)将所有材料(含证书原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
(2)由单位的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3)送市财政局会计科、市公务员局审核。
泉州市会计职称改革泉州市职称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