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制度,也就是说评审是拿到证书的重要环节之一,那么福建的小伙伴就会问,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审需要面试答辩吗?根据规定,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审不需要面试答辩。福建省评审具体都有哪些要求,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审需要面试答辩吗

一、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审需要答辩吗?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发布的相关规定,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不需要进行面试答辩。参加评审人员包括在福建省内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申报条件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在职在岗人员,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不得申报评审;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评审。

二、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需要提供哪些纸质材料?

1.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职改办或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职改办出具的高级会计师委托评审函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4份(应提供原件,复印件无效)

3.《单位推荐意见》一式6份

4.《单位简介》一式6份

5.《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表》(以下简称《个人情况表》)一式6份

6.研究成果

7.财会案例(或调研报告)一式6份

8.符合年度要求的《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9.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会计师聘用证明复印件、现任行政职务的任命文件复印件各一份

10.符合年度要求的会计继续教育证明1份

11.取得会计师后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12.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13.业绩佐证材料1份

14.评审材料光盘1份

三、福建省高级会计师参评地区如何选择?

申报人员可在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地报名提交评审申报材料。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管理的申报人员,与用人单位签有正式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并参加工作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可通过现工作单位,按规定程序申报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