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有哪些要求?想要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考生们快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申报高级会计职称的人员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员为浙江省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不包含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申报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履职尽责,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不做假账。
3.申报人员在近3个年度单位考核中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4.申报人员须按规定完成近3个年度会计或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次年起的3年有效期内。
二、申报人员除了需要符合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实行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须担任会计师职务)满2年。
2.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实行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须担任会计师职务)满5年。
3.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实行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须担任会计师职务)满10年。
4.担任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因岗位变动,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且具备下列标志性业绩之一的优秀人才,不受学历(学位)和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限制:
(1)申报时在“中国企业500强”企业担任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人,或在上述企业中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满3年。
(2)获得财政部、省财政厅授予的先进会计工作者等与会计工作相关的荣誉或称号。
(3)参加财政部、省财政厅组织的会计领军(高端)人才培养并毕(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