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四川高级会计职称申报流程有什么?24四川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时间为10月14日9:00至11月12日12:00。2022、2023、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凭借考试成绩合格单参加本次评审,申报流程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初审推荐、主管单位审核推荐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评审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后,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
1.公有制组织申报人员
申报人员按照人事档案管理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逐级报送至市(州)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2.非公有制组织申报人员
申报人员不受本人人事档案是否由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代理的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进行(由所在单位按属地原则报送至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申报人员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职称管理部门先向省正高会评委会或省高会评委会出具委托函,经同意后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正高会评委会或省高会评委会审核。评审结束后,省正高会评委会或省高会评委会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行复核、办理证书及其他相关事项。
4.央属在川单位申报人员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职称管理部门报经部委单位或央企总部人事部门同意后,由在川一级单位在评审系统注册并上传委托评审函,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通过后方可按程序将申报材料报送省正高会评委会或省高会评委会审核。
二、单位初审、公示及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履职经历、工作业绩成果、专业理论成果等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公示期应在申报起止时间内且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申报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需在申报单位和实际工作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并出具公示结果),公示情况需以图片方式留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公示结果证明(内容包括:公示起止时间、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及公示结果)并加盖公章,与公示情况图片一并上传评审系统后逐级报送。
三、主管部门审核及推荐
市(州)各级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级主管部门或委托评审主管单位在网上对所属单位报送的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包括申报程序、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和真实性、单位及各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等相关内容,对不符合申报程序、申报条件以及未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或者要求其补充完善后受理,符合要求的按程序推荐至省正高会评委会或省高会评委会。
四、申报材料复审
省正高会评委会或省高会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对复审不合格的材料予以退回或补充完善后再受理。
五、评审表签章及报送
1.签章。
经复审通过的申报人,在评审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须从评审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逐级完成推荐审查意见填写、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送至市(州)财政局或财政厅会计处(行政审批处)。
2.评审表报送时间。
高级会计师评审表报送时间为12月2日至6日。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受理。
3.市(州)财政局负责归集所在地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财政厅负责归集省级各主管部门、委托评审单位申报人员材料。
六、缴费
申报人员报送评审表时现场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