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有关事宜的通知已发布,答辩时间为2024年10月27日(星期日)8:30-13:00,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2024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有关事宜的通知
正高资格申报人员: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24〕525号)精神,现就评审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24年10月27日(星期日)8:30-13:00,请于7:50-8:20报到。
二、答辩地点
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国际交流培训中心(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南一路5-41号,联系电话:024-29879111/29879000)
三、答辩内容
答辩内容分为个人自述、业绩、学术成果和会计前沿问题四部分。答辩总时长不超过15分钟,其中个人自述时间限时1分钟,答辩人员需携带本人最满意的一项业绩相关材料(一式3份)、最满意的一项学术成果(一式3份,其中1份原件)至答辩现场。
四、其他事项
1.答辩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培训中心,出租车、网约车和私家车等社会车辆禁止入内。
2.答辩人员需及时关注辽宁会计网发布的相关信息。以上事宜若有变化,我们会及时发布通知。
联系电话:024-22821841、22827431
省财政厅
2024年10月21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高顿教育提供的以上高级会计评审等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