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4正高级会计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共有51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是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如对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需向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
一、辽宁2024正高级会计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按照《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2〕16号)、《辽宁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辽人社规〔2020〕3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财会函〔2024〕525号)的有关规定,经辽宁省会计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投票表决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验,51名申报人员通过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
如对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请向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反映情况时,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或超出期限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4-22827431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
邮政编码:110032
附件:2024年度辽宁省会计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详情请至官网下载查看)
二、辽宁2024正高级会计师破格条件是什么?
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的,可按程序由评委会直接认定正高级会计师资格。
不具备规定资历(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满3年,但不满5年),在担任现职级工作期间业绩贡献特别突出,达到上述业绩学术成果要求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参加评审。
1.获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
2.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含五一奖章、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的负责人,科技奖等须为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得省部级政府机关颁发的科技成果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以上奖项,且所获奖项与申报人员本人所从事工作密切相关;
4.入选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或省级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或被财政部聘为会计相关领域咨询委员或咨询专家。
三、2024辽宁正高级会计师的论文在哪里搜索?
申报人员提交的在期刊发表的论文,应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