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申报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
2.年度考核合格:近五年年度考核连续为合格或称职以上。
3.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会计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继续教育要求: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二、学历和资历条件
1.博士学位:取得财经专业博士学位后,聘任会计师职务满2年。
2.硕士学位:取得财经专业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聘任会计师职务满5年。
3.专科学历:取得财经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并聘任会计师职务满5年。
4.注册会计师资格: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视同具备中级会计师资格满5年。
三、评审流程和要求
1.考试与评审结合: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并合格,在成绩有效期内申报。
2.面试答辩:申报评审时,还需参加省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的面试答辩。
3.破格申报:对在会计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参加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
四、其他要求
1.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2.业绩要求:申报人员需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有丰富的会计实践经验,能够解决会计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并在年度考核中达到合格以上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