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福州市国税局率先在晋安区国税局和高新区国税局推行“一窗通办”制度,纳税人可到任一个办税窗口,办理各项业务,无需像以前那样往返于多个窗口。
  据福州高新区国税局纳税服务科何科长介绍,“一窗通办”制度打破了原来实行多年的按业务类型分工、各窗口按岗位分工受理的做法,所有窗口工作人员都能做到“一人多岗”,所有办税窗口都能做到“一窗通办”,真正实现“一条龙”服务。新办法施行后,除金税发行、专票代开等个别业务需由专人负责外,纳税人的所有涉税业务,包括纳税申报、发票认证、发票审批、核销、领购等,都可以任意找一个窗口办理,不再需要在各业务窗口来回跑。
  福州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处负责人表示,“一窗通办”将在试点的基础上,适时向全市国税系统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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