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整理:福州开发区国税局——仓山区国税局《纳税服务规范》稳步推行,具体内容如下:
 
  2014年10月1日起,福州市国税局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试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纳税服务规范》)。仓山区国税局及时部署各项具体工作,细致扎实保障《纳税服务规范》在辖区范围内全面推行。
 
  加强组织,健全工作机制
  仓山区国税局紧跟上级工作部署,迅速成立仓山区国税局《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负责督促、检查推进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需要协调解决的跨部门问题。同时下设业务组、技术组、宣传组3个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工作小组具体职责分工,要求相关科室(税源管理分局)指定一名具体经办人员,负责推行过程中问题收集反馈、政策业务对接、征管信息系统及其他系统运行、宣传报道等工作事项,实现组织领导工作落实到职能部门、落实到人。
 
  广泛宣传,全面统筹执行
  仓山区国税局面向地方政府、面向纳税人、面向社会广泛开展《纳税服务规范》10月1日全面实施的宣传告知工作。通过政府工作汇报、短信平台、税企QQ群、办税厅公告栏等宣传途径,开展出台背景意义及具体服务事项宣传解读工作,对新规程涉及到业务流程、表证单书、提供资料、系统模块、办理时限等办税事项变化做好提醒工作,使纳税人能够及时了解、准确把握新的办税服务流程。发挥办税服务厅直观平台作用,张贴发放《致纳税人的公开信》,组织纳税服务科科长、大厅主任现场随机了解收集纳税人对《纳税服务规范》执行适应程度、服务诉求等。
 
  内部培训,强化首问责任
  纳税服务科31名工作人员人手一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组织业务骨干参加省市局培训,将*7《纳税服务规范》、《福建省国税局涉税业务工作规程(2014修订版)》与旧操作规程进行对照梳理,集中组织窗口人员、咨询导税人员学习掌握办税事项调整变化和流程差异。各综合窗口组长牵头重新制作缺件告知单和受理流程便民服务,对60种常用新版表证单书进行排版印刷,在办税服务厅投放供纳税人免费使用。明确要求21位窗口人员、3名导税员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不得推委,做好接待引导、解释辅导工作。同时要求税政科、征管科技科等都有涉及的部门,本着服务纳税人、方便纳税人的宗旨,加强协作,共同顺利保障《纳税服务规范》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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