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家政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监管,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开展好我省家政服务体系建设,我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家政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现将管理办法印发各地,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