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务员考务费减免
1.受理时间。考务费用减免申请审核时间为XXXX,未按期办理减免费用且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受理范围。通过资格初审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
3.受理部门。报名时所选择的笔试考区人事考试部门。
4.受理方式。笔试费用减免采取网上办理的形式。
5.提交的材料。
(1)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下载并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考务费减免申请登记表》,打印后手写签字(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2)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或乡村振兴局印发的相关材料或出具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内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6.受理流程
(1)报考人员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务必选择“政策减免费用申请”,如选择生成订单将无法进行费用减免。
(2)在“减免申请登记表”中上传手写签字的《辽宁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考务费减免申请登记表》扫描件或照片。在“减免费用材料(佐证材料一)”中上传“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或乡村振兴局印发的相关材料或出具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其他证明材料请合并成一个文件在“减免费用材料(佐证材料二)”中上传。证明或证明材料需要提供所有页的图片,图片必须是JPG格式,大小为100kb—300kb,图片要求清晰、内容完整,不影响阅读和辨认。
(3)请确保所有文件都上传成功,具体可查看文件上传后面的提示内容。
(4)上传后请务必点击“材料确认”,否则申报无效,审核人员无法审核。
(5)减免费用人员核查。省人事考试中心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等方式进行核查。核查通过的人员将置为已缴费状态;未通过核查的人员可通过网上银行继续完成缴费。
(6)查询减免费用审核结果。已完成减免考务费“材料确认”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查询缴费状态,未通过的可及时补缴费。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及时补缴费的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