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职位(考生只需参加公共科目考试)
面试人选名单确定方法对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且考生人数不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行测+申论)/3*60%+面试*40%
因为行测和申论的总分是300分而成绩计算是百分制,所以要除以3
二、特殊职位(考生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面试人选名单确定方法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有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60%+面试成绩×40%
(有专业技能测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
总之,陕西公务员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是根据考生在笔试环节的表现来确定的。考生可以通过成绩查询系统了解自己的成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