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注册完成首次登录报名系统后,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页面“当前考试”栏目选择“公务员考试”点击进入,菜单栏选择“报名-考生报名”打开报名表页面,填写完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表时,由于填写项目较多,建议将“学习培训简历”、“工作简历”、“主要业绩”等情况按照格式要求提前录成电子文档,以便在填写信息时直接复制粘贴到相应位置,避免填写时间过长造成时间超时。点击“暂存”或者“提交”按钮没有反应说明已经超时。
报名表信息填写务必真实、准确、规范、清晰,不得漏项。如报考人员信息填写有误或者虚假,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现将填写个人信息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由系统根据注册时所填内容自动带入报名表中,报考人员在填写时务必真实、准确。
(2)“毕业院校系”应填写完整的学校、学院、系。
(3)“毕业时间”以毕业证落款时间为准。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的,咨询所在学校后填写。
(4)“学历”“学位”填写所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
(5)大学本科报考人员,“研究生专业”应填无;博士研究生,可同时填写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专业。
(6)“外语水平”既可以选填国内大学英语等级,也可选填托福、雅思有关等级。
(7)填写“是否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时,应按照本《政策指南》有关条款界定,并如实填写。
(8)“考前身份”可多选,报考人员有多重身份的可选择多个选项。比如:留学归国人员同时在事业单位工作,应选择“留学归国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按照毕业时间选择“应届高校毕业生(2024年度)”或“应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度)。
(9)填写“身体健康状况”时,如选择“残疾”,需在文本框内补充填写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
(10)为做好后续考察等有关工作,请报考人员准确填写“工作单位地址、日常居住地址、通信地址”信息。
(11)填写“户别”信息时,应当填写户籍所在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地级市(直辖市的区、自治区的州等)。
(12)报考单位部门、职位及其代码,由报考人员点击报考职位右侧的“查询”按钮,进入招考职位表,直接点击蓝色“选择”按钮即可,同时系统自动生成考试科目和考试科目数。
(13)标注红色“*”的为必填项目,标注红色字体的为提示报考人员该项目还没有填写。右侧带有“查询”按钮的,可点击“查
询”按钮进行选择填报;没有按钮的,在栏内填写。
(14)“学习(培训)简历”应从高中填起,除待入学阶段外,各简历段应当连续填写。填写时,应依次填写“起始时间”、“终止时间”、“毕业学校”、“院系及专业”、“取得的学历学位”;辅修专业、双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在职教育等信息,也应在简历中体现。比如:
2005.09-2008.06 XX省XX市XX县XX中学学生
2008.09-2012.06 XX大学XX系XX专业(2010.09-2012.06辅修XX专业),取得XX学士学位
2012.06-2013.09待业
2013.09-2016.06 XX大学XX系XX专业,取得XX硕士
学位
(15)“工作简历”建议提前在“个人中心”填写,系统将自动带入到报名表对应项目中,无“工作简历”的需填“无”。填写时,各简历段应当连续填写,比如:
2016.06-2016.12待业
2016.12-2020.06 XX省XX市XX公司XX(职务)
2020.06-2020.06 XX省XX市XX单位XX(职务)
(16)“主要业绩及奖惩情况”应填写准确规范,比如:
2021年1月,在XX发表XX。
2020年2月,经XX批准,授予XX。
2020年3月,经XX批准,受XX处分。
没有相关奖惩情况的需填“无”。
(17)“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主要填写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情况,如报考人员亲属中有现任或曾担任有关领导职务(一般指担任厅局级副职以上)或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
①称谓主要有:丈夫、妻子、儿子(长子、次子)、女儿(长女、次女)、父亲、母亲、哥哥、弟弟、姐姐、妹妹等。
②工作单位及职务按如下填写:对有工作单位的家庭成员,填写为“XX省XX市XX区(县)XX乡XX单位XX部门XX职务”。对没有工作单位的家庭成员,应填写:“XX省XX市XX区(县)XX乡XX村务农(村民),或XX省XX市XX区(县)XX街道XX社区居民”。
(18)若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而报名表所列项目不能反映的,报考人员需在“备注栏”内注明。比如:某一招考职位要求“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如报考这一职位的报考人员已取得该证书,在报名表的备注栏需注明“本人已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类)”;某一招考职位要求“听力或肢体四级残疾”,报考人员在报名表的备注栏需注明“本人已具有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报考人员如以双学位、辅修专业报考,也需在备注栏注明相关情况。
(19)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后点击“暂存”按钮,报名表并未提交,报考人员仍可浏览、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点击报名表最下端的“提交”按钮,报名方可生效,且不能再做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