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到35周岁之间,对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品行。
5.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身心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6.大专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国家公务员。
7.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