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ICPA为香港会计师公会 Hong Ko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的缩写。
  法定地位
  香港会计师公会(以下简称“公会”)根据《专业会计师条例》(香港法律第五十章)於一九七三年一月一日成立,是香港*10法定专业会计师注册组织,专责培训、发展及监管本港的会计专业。
  职能
  · 处理会计师注册及颁发执业证书事宜
  · 监管会员的专业操守及水平
  · 制订专业操守指引、会计准则及核数准则
  · 举办专业资格课程及相关课程以维持会计师的入职质素
  · 为会员提供持续进修及其他服务
  · 於本港及海外推动会计专业的发展
  入会资格
  申请公会会籍的人士,必须:
  (i) 持有有效大学会计系学位或获得公会评核或认可的相关资格;
  (ii) 已完成公会的专业考试——专业资格课程,并取得合格的学员;
  (iii)具备受雇於公会认可雇主或认可监督下并符合公会实务经验架构要求的合适会计实务经验;
  (iv)具备作为会计师之良好品格,诚信及操守;
  (v) 为二十一岁或以上。
  会员称谓
  1.公会的会员可采用「会计师」 (英文为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CPA))的称谓,并可使用公会的称谓如下:
  会员  会计师
  资深会员  资深会计师(成为公会之会员达七年或以上)
  2. 执业证书持有人是可出具和签署核数报告之会计师
  会员  执业会计师
  资深会员  执业资深会计师
  国际联系会员
  凡隶属国际会计师联会成员组织而拥有投票权的会员 , 皆可申请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的国际联系会员,并享有与公会会员相若的权益(并不包括竞选理事会空缺、参与理事会选举投票,及出席公会会员大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