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资格
申请公会会籍的人士,必须:
(i) 持有有效大学会计系学位或获得公会评核或认可的相关资格;
(ii) 已完成公会的专业考试 — 专业资格课程(QP),并取得合格的学员;
(iii) 具备受雇于公会认可雇主或认可监督下并符合公会实务经验架构要求的合适会计实务经验;
(iv) 具备作为会计师之良好品格,诚信及操守;
(v) 为二十一岁或以上。
获香港会计师公会认可之海外会计团体的会员,只要符合特定条件,便有资格申请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有关入会资格详情,请浏览公会网页 http://www.hkicpa.org.hk上之「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资格指引」及 R-3表格内容。
会员资格
公会的会员可采用“会计师”(英文为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CPA)的称谓,分为“会计师”(CP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及“资深会计师”(简写为FCPA, Fellow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成为公会会员达七年或以上);另执业会员为可出具和签署核数报告之会计师,分为执业会计师和执业资深会计师。
会计师若提供签署核数报告的公众服务,便必须申请公会的执业证书。执业证书每年签发一次。申请人士需拥有不少于四年全职认可会计工作经验,其中最少一年经验必须于获得认可资格后取得,即是于公会注册为会计师或成为公会认可的会计专业组织会员后。如果工作经验是在取得认可资格后开始累积,规定的四年经验可减为三十个月。
国际联系会员
凡隶属国际会计师联会成员组织而拥有投票权的会员,皆可申请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的国际联系会员,并享有与公会会员相若的权益(并不包括竞选理事会空缺、参与理事会选举投票,及出席公会会员大会的权利)。详情请参阅公会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