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了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的考试介绍,这则考试介绍,也击破了之前很多人听到的所谓“2021年将取消跨级报考”的谣言。事实证明,2021年中级经济师只要符合一定的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就能直接报考!
中级经济师考试每日一练
虽然经济师报考条件明确了,但想要顺利拿下证书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我们需要在整个备考阶段做好充足准备,又是一周开始现在就请跟着琉璃学姐一起来来做题吧!
1、下列买卖合同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确定无效的是()。【单选】
A.甲趁乙父母重病急需用钱而低价购买乙的房屋的合同
B.甲误将乙认作丙而与之订立的合同
C.甲与乙为逃避国家税收隐瞒真实情况虚假签订的合同
D.甲欺骗乙称房屋具有学区指标而签订的合同
2、下列关于要约的说法,错误的是()。【单选】
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B.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C.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D.要约可以撤回单不能撤销
3、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冰箱的要约,乙企业于5月5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到甲商场。适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传告知乙企业收到承诺。该承诺生效时间是()。【单选】
A.5月9日
B.5月5日
C.5月10日
D.5月8日
【答案及解析】
中级经济师考试每日一练答案解析
第一题答案选C
[解析]:A项是甲利用乙处于危困状态而订立的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B项是重大误解订立的可撤销合同;C项是虚假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D项是因欺诈订立的可撤销合同。
第二题答案选D
[解析]: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要约人可以要求撤销该要约,所以要约可以撤销。D项错误。
第三题答案选D
[解析]: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该题中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的要约后,乙企业的承诺信件于5月8日到达甲商场时承诺生效。
【相关知识点】合同的分类
中级经济师知识点买卖合同

【特别提示】

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名合同、主合同。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名合同、主合同。
借用合同是单务合同、实践合同、不要式合同、无名合同、主合同。
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实践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名合同、主合同。
定金合同是双务合同、实践合同、要式合同、无名合同、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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