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每日一练(05.24)在备考中级经济师考试的道路上,大家所需要具备的基本素质除了强大的自学能力、良好的时间规划能力等外,还有坚持不懈的意志品质。否则,能力再强,备考时半途而废,也无法得到太好的考试结果。
中级经济师考试每日一练
因此,小编希望大家能坚持做我们的每日一练,虽然每天只有3道题,但在日积月累之下也同能给大家的考试发挥提供不小的助力。一起来看看今天的题目吧!
1、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损毁、灭亡的,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赔偿金优先受偿。这体现了担保物权的()特征。【单选】
A.价值权性
B.从属性
C.不可分性
D.物上代位性
2、物权法定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多选】
A.物权种类法定化
B.物权效力法定化
C.物权内容法定化
D.物权变更规则法定化
E.物权客体使用方法法定化
3、不动产物权地具体内容发生变化时进行地登记称为()。【单选】
A.转移登记
B.变更登记
C.预告登记
D.更正登记

【答案与解析】

中级经济师每日一练答案解析

第一题答案是D

[解析]: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的表现为担保标的物变化为其他的价值形态时,担保物权所具有的支配效力及于变形物或者代替物。担保物因损毁灭失所获得的赔偿金成为担保物的代替物,担保物权人可就该代替物行使担保物权。

第二题答案是ABCD

[解析]:物权法定原则指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得丧变更及其保护得方法均源自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地创设。

第三题答案是B

[解析]:转移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发生权力转移时所进行地不动产登记。变更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的具体内容发生变化时进行的登记。预告登记是指在当事人所期待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缺乏或者尚未成就时,即权利取得人只对未来取得物权享有请求权时,法律为保护这一请求权而为其进行的登记。权利人、厉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相关知识点】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

指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得丧变更及其保护的方法均源自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地创设。

2、一物一权原则

指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不得有互不相容的两个以上的物权同时存在一标的物上。一个所有权的客体只能是一个独立的物,集合物原则上不能成为一个所有权的客体,只能成为多个所有权的客体。

3、物权公示原则

指民事主体对物权的享有与变动均采取可取信于社会公众的外部表现方式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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