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费补缴?不能补缴,更多详情见下文。
学习最早开始的时间就是现在,希望大家可以珍惜当下的每一分钟,离中级经济师考试也只有136天,尽早开始备考,会有更多的时间用来记熟知识点、练习真题,希望大家都能做好平时功,到了考试才会如鱼得水。
一、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费补缴
中级经济师不可以补缴费。各地的报名政策不同,实行考试前中级经济师报名资格审核的省(区、市)的报考人员,在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后方可在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实行考试后报名资格审核的省(区、市)的报考人员,可直接在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
二、报名网站
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包括后续的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都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一切考试相关的通知,都是由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大家一定要牢记!
三、考试时长
《经济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实行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的方式。
每个科目考试时长(最长作答时间)为90分钟,两科目总计考试时长为180分钟,中间休息间隔4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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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济基础知识》习题精选
1.下列财产中,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是( )。
 A.不记名证券
 B.黄金
C.枪支弹药
D.麻醉品
2.在所有权客体并未消失的情况下.所有权因物权主体的原因而消灭,这属于( )。
A.所有权的绝对消灭
B.所有权的相对消灭
 C.所有权的主观消灭
 D.所有权的客观消灭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所有权的内容。货币和不记名证券是一种特殊的动产,谁持有就成为其权利主体,因此 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答案】B
【解析】所有权的消灭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所有权的相对消灭,二是所有权的绝对消灭。所有权因物权 主体的原因而消灭,如权利人转让或抛弃物权或作为权利人的公民死亡等。在这种情形下,所有权的客体 并未消失,只是其权利主体发生了变更,物由一个新的所有人对其行使权利,原所有人的权利消灭,这被 称为所有权的相对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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