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考点较多,需要多加理解。下面分享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预扣预缴,了解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等知识点。

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_累计预扣法

  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预扣预缴

  1.工资薪金所得的预扣预缴——累计预扣法
  •专项附加扣除
  ③大病医疗支出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可以选择本人扣或者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④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购买住房时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⑤住房租金支出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
住房位置 扣除标准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 每月1500元(18000元/年)
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的 每月1100元(13200元/年)
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的 每月800元(9600元/年)
  ⑥赡养老人支出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 每月2000元(每年24000元)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 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每年24000)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
分摊方式: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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