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分享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知识点——契税。契税是以权属发生转移的不动产、土地为征税对象,向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知识_契税

  财政税收知识点——契税

  1、定义
  契税是以权属发生转移的不动产、土地为征税对象,向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注意】只有权属变化才会产生契税缴纳。假如是房屋出租、房屋装修等都不会产生契税。同时这个契税针对的是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我们汽车的转卖也不会涉及契税。
  契税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承受”,包括以受让、购买、受赠、互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是房屋的新的所有者为契税的纳税人,所以购房时会有契税是购买方需要在房屋产权证下来前缴纳的,一定要保管好契税发票。契税发票详细记录了我们购房、交税的情况,如果没有这张契税发票的话,是办不了房产证的。这张纸的重要性有多大。
  2、交多少
  契税采用幅度比例税率3%~5%,具体执行税率由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征税对象 纳税人 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 应纳税额
土地使用权出让 买方 成交价格 计税依据×税率
土地使用权转让
房屋买卖
土地使用权及房屋赠与 受赠方(法定继承人除外) 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互换 支付差价的一方 差价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的 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 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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